淄博市装备制造业协会

淄博市装备制造业协会会费标准及管理规定

一、会费收缴标准:
1、会员单位:500元/年
2、理事单位:2000元/年
3、名誉会长、荣誉会长、副会长单位:5000元/年
4、会长单位:10000元/年
5、会费收缴时间:协会成立之日,收缴第一年度全额会
费,以后每年年会收缴次年的全额会费。新入会的会员
所缴会费为当年会费。
二、会费用途:
1、召开会员大会、理事会、会长办公会及协会组织活
动相关费用;
2、协会秘书处日常办公费用;
3、协会购置固定资产、办公设施、低值易耗品费用;
4、与本会工作相关的费用。
三、会费支出审批程序:
1、根据实际需要,由秘书长提出会费开支计划项目及
预算;
2、500元以下由经办人、秘书长签字报销;
3、500元以上由必须会长签字后,方可报销;
4、定期向会员大会及理事会、监事会,报告会费收支
情况。
四、会费监督管理:
为保证会费收之于会员、用之于会员、专款专用、节俭高效。协会监事会及成员,有权随时可以检查、监督、查询会费收支情况。秘书处必须据实报告并提供帐目、票据。协会监事会认为必要时,可直接向理事会以及会员大会提出异议及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