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装备制造业协会

淄博市装备制造业协会公约

 本届理事会依据法律法规及本协会《章程》规定,特制定此公约,经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后。全体会员均应认真遵守。

一、遵循“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原则,开展多渠道、全方位的团结合作,谋求共同进步与发展。
二、会员之间应开展经常性的业务交流、信息交流、经验交流、感情交流。
三、会员应自觉遵纪守法,提倡依法经营、文明服务,共同维护会员企业形象和本协会形象。
四、会员之间应经常沟通协调,共同维护本协会形象,不得贬低、排斥其他会员,更不得以强凌弱、以大欺小。遇有纠纷冲突,提倡平等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先由协会出面调解,反对直接动用执法机关或采取其他手段。
五、会员合法权益受到伤害时,其他会员要积极主动给予支持、帮助,确保会员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六、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热心公益事业,做到爱国、敬业、诚心、守法、贡献。
七、对违反本《公约》,损害协会信誉和会员利益的行为,所有会员应采取措施联合抵制。
八、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认真自觉执行本协会的决议,接受淄博市民政局的监督管理和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和业务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