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装备制造业协会

鼓励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其他政策

 《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十条意见》(鲁发﹝2017﹞21号)

1品牌培育实施品牌培育工程,打造一批国内外知名民营企业品牌。
2规范化公司制改制实施民营企业规范化公司制改制“三年行动计划”,引导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落实重大事项论证和决策机制、内部制衡和风险控制机制。注重吸收民营企业进入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库,力争到2019年底全省50%以上的规模和限额以上民营企业完成规范化公司制改制。
《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人民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若干财政政策>及5个实施意见的通知》(鲁办发﹝2018﹞37号)
3“泰山品质”联盟认证开展“泰山品质”联盟认证,促进品牌高端化,着力打造一批制造业区域集群品牌、产业名城、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和旅游城市品牌。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鲁政发﹝2018﹞21号)
4电力市场化改革2018年10月1日起,全面放开煤炭、钢铁、有色、建材等四个行业进入电力交易市场,推动10千伏电压等级及以上、年用电量在500万千瓦时以上的用户进入电力交易市场;对高新技术、互联网、大数据、高端制造业等高附加值新兴产业,以及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项目库入库项目,可不受电压等级和用电量限制,到2020年电力市场交易电量占全省电网售电量的比例达到60%以上。
5用能成本2018年年底前,一般工商业电价每千瓦时降低不少于0.03元,全省工商业用户电费负担年减轻不低于80亿元;电网企业向用户收取的高可靠性供电费,按该用户受电电压等级收费标准的下限执行;临时用电的电力用户不再缴纳临时接电费,已向电力用户收取的,由电网企业组织清退;对余热、余压、余气自备电厂减免政策性交叉补贴和系统备用费;提高低压接入容量标准,济南、青岛、烟台3市市区低压接入容量扩大到160千伏安,其他市逐步扩大低压接入容量;完善差别化电费收缴方式,全面实行厂区生产、生活用电分别计价政策。规范降低天然气管输价格,推动我省非居民用气城市门站价格每立方米降低0.09元。
6新能源汽车将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及电池优先列入全省公务用车协议供货范围。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内需补短板促发展的若干意见》(鲁政发﹝2018﹞24号)
7优势工业产品目录定期遴选发布《山东优势工业产品目录》,依托“中华老字号(山东)博览会”等展会平台,大力宣传推介我省名优产品、著名商标和自然地理标志产品。
8农产品追溯抓好生鲜类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2020年实现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全覆盖。
9用电用水价格全面落实商业用电用水与一般工业用电用水价格同价政策。
10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积极开展单位能耗产出效益评价,推进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建立省级用能指标统一调配机制。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鲁政发﹝2018﹞26号)
11市场交易电量持续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扩大市场交易电量规模。
12天然气直供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天然气用户改“转供”为“直供”,降低用气成本。
13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开展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搭建用能权交易系统。
14合同能源管理鼓励吸引民间资本进入合同能源管理等节能服务业,积极培育第三方认证评估机构。
15污染环境强制责任保险研究制定企业污染环境强制责任保险办法,化解企业环保责任风险。
16小微企业治理结构和产业结构双升继续实施小微企业治理结构和产业结构“双升”战略,推动“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工作,2018—2020年累计培育1万家“小升规”企业,各地可按实缴税款地方财政新增部分的50%给予奖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