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装备制造业协会

鼓励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人才政策

 《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十条意见》(鲁发﹝2017﹞21号)

1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实施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依托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和培训机构,建立省级民营企业人才培训基地,每年选送100名民营企业法定代表人、1000名中小企业高级管理人员、10000名小微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实施分类培训。
2企业家网络学院和培训中心组建企业家网络学院和培训中心,委托各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开展培训,加大对创业者和初创期小微企业管理者的培训力度。
3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评选表彰深化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山东省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评选表彰活动,培养造就一批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优秀民营企业家。
《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人民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若干财政政策>及5个实施意见的通知》(鲁办发﹝2018﹞37号)
4顶尖科技人才持续加大泰山学者、泰山产业领军人才等重点工程支持力度,对“一事一议”引进的顶尖科技人才团队,给予最高5000万元综合资助或6000万元直投股权投资支持。
5海洋科技人才省财政新增资金1亿元,支持海洋科技人才引进培养。
6千人计划支持“千人计划”专家及其团队在我省创新创业,省财政对每个“千人计划”专家工作站给予200万元经费资助。
7金融人才对在我省金融机构工作或其他机构金融岗位工作并符合条件的金融高端人才给予一定奖励;对在我省金融机构业务一线或中后台运营、科技等部门从事具体业务操作类岗位工作,获得“齐鲁金融之星”称号的优秀高技能人才,省财政给予一定奖励。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鲁政发﹝2018﹞21号)
8民企接班人培训2018年起,组织实施民企接班人培训三年行动计划。
9外国人才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对企业急需的外国人才提供更便利的来华工作许可管理服务。给予外国高端人才办理3年及以上工作许可延期,给予外国专业人才办理2年工作许可延期。
10人才贷2018年10月1日起,对两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专家、长江学者、泰山学者和泰山产业领军人才等省级以上高层次人才,个人或其长期所在企业为主体申请贷款,试点银行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最高给予1000万元无抵押、无担保贷款,用于科技成果转化和创新创业。各市建立“人才贷”风险补偿资金,可按不少于50%的贷款本金实际损失额予以补偿;省级对工作成效较好的市按照贷款本金实际损失额最高30%予以奖励。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鲁政发﹝2018﹞26号)
11高层次人才供需对接平台依托“人才山东网”“山东国际人才网”,搭建集需求发布、在线交流、人才推介等功能于一体的高层次人才供需对接平台,支持引导民营企业引进包括优秀职业经理人、高技术人才在内的各类急需紧缺人才。
12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鼓励各地利用闲置办公用房、校舍、厂房等,培育引进一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对入驻机构在一定期限内给予租金减免,可对自行租用办公用房给予一定的租金补贴。
13民营企业家培训加大对民营企业家培训力度,实施好民企接班人三年行动计划和企业家发展领航计划,整合各类民营企业家培训资源,统筹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分类设计培训内容,由培训对象自行选择合适类别,各级财政承担学习培训费用。